月工资超社平工资3倍,按社平3倍为基数计算。本案例吴某因离职前工资高于2020年上海社平3倍,法院判决公司补足差额。律师提醒企业需注意以离职前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社平工资3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员工吴某2017年5月1日进入某公司,担任法务风控总监,月工资6万元。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28日。到期后,又续订劳动合同至2021年4月28日。2021年3月26日,公司向吴某送达《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记载:吴某先生:公司与您于2020年3月2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将于2021年4月28日届满,经公司研究决定,期满后不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现提前30日通知,请您接到此通知后,于2021年4月28日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相关手续。2021年7月6日,公司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14960元。2021年8月3日,吴某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1、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部分9096元。2、公司支付2021年度应发未发的第13薪工资17231元。
裁判结果:
仲裁裁决:吴某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吴某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1、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部分9096元。2、公司支付2021年度应发未发的第13薪工资17231元。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关于经济补偿金差额,双方劳动合同于2021年4月28日期满终止,吴某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某某公司支付吴某经济补偿金时相关部门已公布了上海市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故吴某主张按照上海市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于法不悖,应予准许。经计算,一审法院确定某某公司应支付吴某经济补偿金差额9,096元[10,338元×3倍×4个月-114,960元(已付)]。
律师分析:
对于高薪员工,如果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可以按照社平工资3倍为月工资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但是,该社平工资是指离职前上一年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2款对此有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案中,员工2021年离职,所有社平工资应以2020年的为准,而非2019年公布的社平工资为准。因此,法院才会判决,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差额。
社平工资3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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