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都纯在误区——和员工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那么公司可以和员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吗?公司单独只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中!

试用期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员工金某某于2023年3月13日进入上海某办公用品公司工作,双方在当日签订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限自2023年3月13日至6月12日,劳动报酬为月薪5000元。该公司于2023年6月6日以金某某试用期不满足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上述试用期合同。
员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1、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5000元;2、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2个月工资10000元。

判决结果:
仲裁裁决支持公司需向该员工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但未支持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员工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二审结果,也均支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5000元,未支持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10000元。

律师分析:
本案中,公司确实违法法律约定,和员工单独约定了试用期,但是,为什么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却没有获得支持呢。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因仅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因此,该3个月的试用期不成立,该3 个月属于劳动合同期限,既然不是试用期,自然就不存在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的行为,公司自然就没有需要按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但也正因为没有试用期,因此,即便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公司也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实务中,律师有遇到过不少企业,进入了这个误区,单独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届满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并不能起到试用期的作用。

试用期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试用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若单独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丧失试用期考察的权利,且需按正式劳动合同的待遇标准支付工资、福利等。合规做法:将试用期条款写入正式劳动合同,避免分阶段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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