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发送解除通知后,法院却认定为协商一致解除,未支持员工2N赔偿金请求。法院认为解除过程实际存在协商因素,员工未提出异议且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律师指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要件并非绝对,实际履行情况可能改变法律定性。
公司单方解除通知相关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员工袁某2018年9月17日进入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但2024年上半年,却没有任何业绩,公司要求其汇报客户拜访记录,其也以各种托词拒绝提供。2024年8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微信中和员工表示:明天交下5月11日至7月21日工作情况报告,看报告后再定:1、你自动离职;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降薪调岗。2024年8月2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微信中和员工确认:今天是否提交,如果不能按时提交,我这周前直接下发劝退通知,按照劳动法N+1补偿,解除劳动关系,交行专由其他客户经理跟进,或者不做了。员工2024年8月23日微信中回复公司法定代表人:请直接给我发一个辞退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回复:交好,正式辞退通知周末前以邮件形式发出,按劳动法N+1补偿,请近期做好工作交接。员工当即回复“好”。于是,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发送了解除通知给员工,理由是员工工作表现不好。员工回复:收到解除通知,但希望更换一个解除理由,比如改成因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之类的,不要写是他表现不好。公司不同意更换解除理由。
2024年8月31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裁判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不予支持员工的仲裁申请。员工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从员工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沟通记录中可以认定,员工对公司解除决定是认可的,对经济补偿金数额也是认可的,只是要求公司更换一个解除理由,故难以认定是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表示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分析:
实务中,公司决定单发解除的情况下,如果从沟通记录中可以看出员工对解除决定认可,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非公司单方违法解除。一旦认定为协商一致解除,公司解除成本直接降低一半,从2N降低至N。所以,公司拟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适当的注意沟通技巧,以降低公司解除成本。
公司单方解除通知相关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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