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北京地区,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却未依法和员工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需要一直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是真的吗?
北京地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张某某于2020年2月1日入职北京某商务公司,双方连续签订了两次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20000元/月。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希望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没谈拢,就一直拖着没签。后,员工于2024年8月31日离职,于2024年9月30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20000元。
裁判结果:
仲裁裁决公司向员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20000元。公司和员工均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和仲裁裁决结果一致。
律师分析:
北京地区,对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可以请求的二倍工资期限没有限制(即并没有最多超过11个月工资的限制),只要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期间内,就一直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那么,为什么本案只支持了11个月呢。那是因为,有仲裁时效进行限制的缘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自员工向公司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一年,按日计算。因为员工是2024年9月30日才申请的劳动仲裁,因此,基于仲裁时效的限制,仅支持了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本案,如果是在上海地区,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则会认定,公司本来至需要向员工支付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11个月的两倍工资,但因为员工2024年9月30日才申请仲裁,因此,该11个月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已过,最终,会不支持员工的仲裁申请。
劳动纠纷,在中国不同的地区,仲裁结果可能截然不同。就比如本案,完全相同的事实,在北京,公司需要赔员工220000元,在上海,则一分不用赔。
北京地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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