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未满一年也需发放年终奖!本案例中公司违法解除员工沈某劳动合同后,法院判决公司需按在职时间比例支付2023年度年终奖12538.09元。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得以员工未工作满一年为由拒发年终奖,法院将参照历史发放标准按比例折算。
公司违法解除及年终奖相关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员工沈某2019年9月19日入职某公司,月工资为10100元。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沈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公司组织形态调整,决定撤销化水专工岗位,您目前所在的岗位已不存在,公司为此曾与您进行沟通调整为化水化验班组长岗位,您表示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款的规定,自2023年7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公司曾向沈某发放过2021年年终奖30238元、2022年年终奖15756元。2023年9月27日,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工资60600元、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奖金1358.28元、2023年度年终奖20200元。
裁判结果: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沈某2023年7月奖金1358.28元,其他请求不予支持。沈某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沈某2023年7月奖金1358.28元、支付沈某2023年度年终奖12538.09元。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关于年终奖,虽双方约定了年终奖条件为一个财务年度,但根据另案判决,某某公司对沈某的解除行为系违法解除,故阻却该奖金发放的原因并不在劳动者,对某某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难以支持,某某公司亦未提出沈某存在其他实质性不符合发放年终奖的情况,或某某公司存在2023年度整体未发放年终奖的情况。关于具体金额,因某某公司主张因劳动者未工作满一年,无法确定其绩效为由拒绝确认其年终奖金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酌情参照前二年年终奖的平均值(30238+15756)÷2=22,997元,并按照解除劳动关系日2023年7月18日(199天/365天)计算得出年终奖为12,538.09元。
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甚至做满一年但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不予发放年终奖,仲裁和法院一般均支持公司的自主管理权。但是,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则属于因公司原因阻却年终奖发放条件的成就,不利后果就会要求公司承担,从而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
近年来,由于年终奖发放的纠纷有增多的趋势,且很多公司都被判令向员工支付年终奖。原因很多,比如,公司未明确规定年终奖发放条件,公司未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录用通知书承诺按年度在职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等等。因此,企业如果年终奖制度没有设置完备,反而不仅不能起到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还会给企业自己设置了绳索,把企业自己束缚住了,从而被判令向员工支付年终奖。
公司违法解除及年终奖相关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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